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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厅长谈燃油税费改革后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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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访谈

交通厅长谈燃油税费改革后人员安置



南国早报   2009-01-14         

  本报记者 文彩云

  访谈嘉宾: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广西交通厅厅长黄华宽

  随着燃油税费改革的实施,原先相关的工作人员将何去何从?他们会不会被下岗?就近期社会关注的这一热点问题,1月13日,记者对正在参加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广西交通厅厅长黄华宽进行了专访。

  相关数据显示,此次燃油税费改革,全国有20多万人员将面临“分流”。主要涉及到两类人群:一是养路费等六费稽征人员,二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收费人员。黄华宽介绍,就广西而言,这次燃油税费改革将会涉及1.3万多人的安置问题。

  黄华宽说,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后,人员的安置问题是个大事,它涉及到交通的发展、行业的稳定以及这次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也是今年广西交通部门的一大重点工作。广西交通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燃油税费改革的部署,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妥善把这方面的人员安置好。目前初步考虑,人员安置的操作思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打算:

  首先,对于一部分年纪偏大的人员,如果个人愿意,通过组织批准后,可以采取提前退养的办法。

  其次,一部分人员将通过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带编转岗”内部消化。也就是说,原先是属于稽征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通过转岗后,这部分人员将转入公路养护、公路建设、路政、交通治超等岗位。

  同时,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还将争取国家税务部门适当安排一部分人员。

  “总之,我们会按照国家的有关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设法保证这些人员的工作不受影响,决不把他们推向社会,决不让他们下岗。”黄华宽还表示,广西交通部门将用实际行动来保障国家燃油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将这1.3万多人的工作安置好,安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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